检察调研与指导杂志简介
《检察调研与指导》自2014年创刊,本刊积极探索、勇于创新,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,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。作为一本致力于指导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权威刊物,始终秉持着推动检察理论创新与实践相结合的理念。在新时代背景下,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检察工作挑战,杂志积极承担起搭建理论交流平台的重任,努力促进检察理论的研究与发展,以期更好地指导检察实践工作。
作为一本以指导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为宗旨的杂志,高度重视理论研究的引领作用。它紧密关注检察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,积极挖掘和梳理检察实践中的新问题、新挑战,为理论研究提供丰富的素材和灵感。同时,杂志还邀请国内外知名检察理论专家担任编委,定期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,为检察理论研究提供权威、专业的指导。
杂志注重搭建理论交流平台,促进检察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。它通过设置专题研讨、案例分享、学术交流等栏目,为检察理论研究者提供一个广泛交流、深入探讨的平台。在这里,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可以就检察实践中的热点问题、难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,分享各自的研究成果和经验,共同推动检察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。
检察调研与指导收录信息
检察调研与指导杂志荣誉
检察调研与指导杂志特色
1、稿件须具有原创性和时效性,且未曾公开发表,不得涉密。文责自负,严禁抄袭和一稿多投,重复率不迭标者将不予审阅。
2、参考文献:凡文稿中引用他人资料和结论者,务请按《著作权法》在参考文献中写出,著录格式按照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编码。
3、层次标题是对本段、本条主题内容的高度概括。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,同一层次标题的词组结构应尽可能相同。层次标题的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,即1,1.1,1.1.1,1.1.1.1。一般不超过4级。
4、注释采用图书脚注形式,每页重新编号。图书著作引用应依次标明作者、书名、出版社、出版年份、页码;期刊文章引用应依次标明作者、文章名、刊名、年份、期数;报纸文章引用应依次标明作者、文章名、报纸名、年、月、日。除非必要且真实、权威,一般不得引用网络文献。
5、文章标题下方务必写明作者(鼓励独著,署名一般不超过3人),作者简介(包括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职称、电话、地址、邮编、Email)须以脚注形式放页下,各类课题、项目须在脚注中注明名称及编号。
6、摘要应反映论文的目的、方法及主要结果、结论,并充分反映论文的创新点,表达简明、语义确切,以100 ~300 字为宜。
7、基金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项目,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,作者单位上方,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,本刊将优先处理与刊登。
8、稿件所涉及的课题如系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,应脚注于文题页的左下方,作者单位的上方加注 “基金项目:项目名称(编号)”,并附基金批准文件的复印件。
9、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,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:“一”“(一)”“1”“(1)”“①”等。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,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。
10、图、表要能适应数字网络环境的识别、传输、显示,完整清晰、有自明性,要求黑白图表,应标明图序、表序,以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;图题居中置于图下方,表题居中置于表上方。